百色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中心、院),百色城区各有关学校: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桂考院〔2023〕212号)文件精神,广西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于2023年10月23日开始,为做好我市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的考生
统考包括文化统考、艺术统考、体育统考、外语口试等,统考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二)参 加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
分类考试招生包括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含 2+3 直升)、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获得文化统考免试资格)、职教师资班、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单招等不通过统考录取的招考形式。
二、报名和确认时间
我市2024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至31日17:30,逾期不再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符合自治区规定补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 2024年2月26日至28日17:30 进行报名并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补报名和确认。
三、报名地点
根据实际情况,我市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有学生报名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的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普通高考报名站。今年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桂考院〔2023〕212号)文件执行,我市现场确认地点要求如下: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生
1.具有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在校生在本校报名站报名及现场确认。
2.户籍在百色的广西区内学校不设报名站的在校生和区外高中(中职)学校的在校生,在户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及现场确认。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往届生
1.广西区内其他地市户籍(身份证号45开头)考生、户籍或学籍在百色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在我市普通高中学校补习的,在本校报名站报名及现场确认。
2.户籍或学籍在百色的外来人员,可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及现场确认。
3.在外市普通高中学校补习或在家自主学习的考生,在户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及现场确认。
4.户籍和学籍均不在百色的外来人员,回学籍或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及现场确认。
5.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在现居住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及现场确认。
(三)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接收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校应届毕业生和非本校中职二年级在校生报名。
四、体检工作
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和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我市高考考生体检工作由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安排。考生要通过“无纸化体检考生端”阅知体检结果,并签字确认。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并要求复检的考生,到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医院统一复检,2024年3月10日前完成复检工作,市招生考试院不另行统一安排复检。复检后仍有异议的考生,于2024年3月30日前在“无纸化体检考生端”提出终检申请,由市招生考试院汇总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终检,终检结果作为最终体检结果。没有按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体检或进行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向市招生考试院申请终检。我市普通高考体检完成时间及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五、报名信息、材料上报时间
(一)2023年11月1日前上交《外省迁入人员高考报名审核汇总表》及申请材料。
(二)2024年3月15日前上交《2024年普通高考享受加分政策资格名单分类汇总表》《符合国家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符合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符合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等分类汇总表和符合精准脱贫专项计划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身体残疾需要在统考中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须于 2024年3月15日前在“2024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勾选申请的合理便利,并上传本人的第二代或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及有关佐证材料,原件交由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核验。
其他材料按照附件1、附件2的要求上报。
六、报名收费
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9〕212号、桂价费〔2010〕47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报名站向考生公布收费项目标准、时间及办法。
广西艺术统考报考费、广西体育统考报考费、英语口试和小语种口试报考费在高考报名时需一并通过网上缴纳。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详见桂考院〔2023〕212号文件。
文化统考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收费时间将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通知。
七、报名信息公示
根据桂考院〔2023〕212号文件规定,各报名站应按照有关要求,对本站所有参加高考报名考生(学校在校生按班级打印)进行公示。各报名站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本站考生报名资格信息的公示工作。
我市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至16日,共10个工作日。各报名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本站宣传栏对所有考生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在校生和外来人员的公示信息除在校园宣传栏进行公示外,还必须在考生所在班级进行公示。2024年4月6日前,各报名站按要求公示本站考生享受2024年普通高考加分照顾资格和专项计划资格及其他特殊项目资格等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材料保留至当年8月底。
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及年限、户籍及年限、学籍及年限、享受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同时要公布自治区、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的举报电话(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举报电话:0771-5337500,5319421;百色市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2847368,举报电子邮箱:bszsbgkk@163.com)。每批次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将公示文、公示结果文上报市招生考试院,并将公示考生信息电子版传电子邮箱:bszsbgkk@163.com。公示期间如有举报,要立即调查核实处理,并及时向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告。
八、报名条件、报名办法、报名表格填写、信息确认、资格审核等其他事项按照桂考院〔2023〕212号文件执行。
九、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报名工作
2024年是我区新高考改革落地之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将直接影响到后期的考试及招生录取工作,直接影响到改革的成败。因此,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要成立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普通高考报名政策宣传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外来人员高考报名和退役军人高职单独招生的宣传工作,确保有关政策和规定落实到位。
(二)要认真做好考生报名信息审核和采集工作,要做到真实、准确,没有错漏。
(三)切实加强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重点加强对户籍、居民身份证、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的审核,对区内应届毕业生和中职二年级在校学生要逐人进行学籍审验,除了对纸质材料的审验外,还须审验全国学籍系统的“学籍变动轨迹”或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卡”。对于接收外来人员学籍转入的中学,须负责审核转学学生在原学校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此类人员的审核材料必须由校长签字确认。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坚决打击“高考移民”。
(四)严格对享有加分政策资格、专项计划资格对象的审查审核,严防遗漏或弄虚作假。
(五)认真核对考生相关信息。在确认前对考生所有报名信息必须反复核对,《考生报名登记表》打印后,班主任和考生本人必须反复核对并签字确认。报名结束,如有申请考生信息修改,必须对考生修改后的信息进行核对,并重新打印《报名登记表》让考生核对签字确认。要重点提示考生“按教育部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严禁考生在高考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以个人理由更改姓名、更改民族或更改出生日期(变更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对考生高考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加强保障,根据实际添置或置换报名工作所需的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照相机等设备,确保高效、完整、准确地收集相关报名材料。
(七)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报名时必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1.百色市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结束后需上交的纸质材料
百色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1
百色市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日程安排表
序号 |
工作时限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1 |
2023年10月20日 |
召开全市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会议。 |
市招生考试院 |
2 |
2023年10月31日 |
各报名站组织考生报名,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班主任、考生本人须校对签字)。 |
各报名站 |
3 |
2023年11月1日前 |
上交外省(身份证非45开头)考生报考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
各报名站 |
4 |
2023年11月10日前 |
纸质及电子版材料交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
各报名站 |
5 |
2023年11月15日前 |
组织人员到部分县、校检查、指导高考报名工作。 |
各招生考试机构 |
6 |
2023年11月15日前 |
汇总、校验全市高考考生报名信息。 |
市招生考试院 |
7 |
2023年11月20日前 |
上报普通高考报考考生公示文和公示结果文。 |
各报名站 |
8 |
待定 |
组织考生体检。 |
各报名站 |
9 |
2024年3月10日前 |
1.督促考生及时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 2.督促考生通过系统上报“特殊照顾”项目审批表。 |
各报名站 |
10 |
2024年3月15日前 |
通过系统申报享受高考特殊项目照顾分申报材料。 |
各报名站 |
11 |
2024年3月15日前 |
市招生考试院送“特殊照顾”项目审批表到市级有关部门复核。 |
市招生考试院 |
12 |
2024年3月15日前 |
上交考生《残疾人证》复印件、《合理便利申请表》(含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转氨酶异常情况名单。 |
各招生考试机构 |
13 |
2024年4月5日前 |
1.公示享受高考加分照顾资格项目考生名单; 2.公示享受专项计划资格考生名单。 |
各报名站 |
14 |
2024年4月10日前 |
上交公示后的外来人员高考报名审核汇总表、考生加分照顾资格分类汇总表和专项计划资格分类汇总表。 |
各报名站 |
15 |
2024年5月上旬 |
组织考试体检终检工作。 |
市招生考试院 |
附件2
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结束后需上交的材料
一、各报名站需上交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纸质(电子版)材料
(一)外来人员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汇总表及相关材料(需要同时上交扫描的电子版材料);
(二)考生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三)享受照顾政策人员申报表及汇总表;
(四)上交《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卡”、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等纸质材料;上交《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材料);
(五)以下享受特殊项目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关材料:
1.烈士子女;2.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侨、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3.台湾省籍考生;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5.二等功(含)以上退役军人;6.农村计生家庭子女。
(六)符合专项计划资格考生审核情况分类登记表;
(七)符合三统一加分政策资格考生审核汇总表;
(八)考生享受特殊照顾政策资格的公示文、公示结果文;
(九)普通高考报考考生部分信息公示文、公示结果文;
(十)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转氨酶异常情况名单;
(十一)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合理便利申请表、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
二、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需上交市招生考试院的纸质材料
(一)享受照顾政策资格名单分类汇总表;
(二)外来人员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汇总表及相关材料(需要同时上交扫描的电子版材料);
(三)专项计划资格分类汇总表;
(四)符合三统一加分政策资格考生审核汇总表;
(五)以下享受特殊项目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关材料:
1.烈士子女;2.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侨、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3.台湾省籍考生;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5.二等功(含)以上退役军人;6.农村计生家庭子女。
(六)考生获特殊照顾分的公示文、公示结果文及分类汇总表;
(七)普通高考报考考生部分信息公示文、公示结果文;
(八)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转氨酶异常情况名单;
(九)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合理便利申请表、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
考试院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33-2号
联系电话:0776-2856300